网站首页 / 旧栏目 / 院务公开 / 院务公开

职工岗前教育制度

阅读次数:2577 信息来源: 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3-05-27
[字体:  ]

为了进一步贯彻《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抓好新人院医务人员和新人院职工的教育,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医院工作,特制定职工岗前教育制度。

(1)岗前教育对象

①每年分配来院的职工

②从其他单位部门调入医院的工作人员

③各类招聘人员

④来院进修的各类人员

⑤大、中专院校来院实习的人员

(2)岗前教育的内容

①政治思想教育

②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③医德规范教育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④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安全生产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⑤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

⑥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⑦根据岗位特点,可适当安排军训和礼仪培训

⑧急救操作培训

(3)岗前教育形式

岗前教育的内容由相关院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教授课感染管理知识等。

岗前教育根据人员和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教育、单独教育等多种形式,以大会授课、电化教育、实地参观和组织讨论相结合,注重提高教育结果。

(4)岗前教育要求

①岗前教育由院党政领导分工负责,人事科具体安排,相关职能科室参与实施。

②岗前教育时间应不少于一周,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