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工 |
待遇类别 |
年度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年度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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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门诊统筹 |
在职 |
800元 |
70% |
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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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
800元 |
75%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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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诊慢特病 |
参保人员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也可通过医保网上服务平台)申请慢特病门诊待遇。年度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在职92%,退休96%,每个病种设定年度报销限额。报销计算方式:总费用减去自费部分和年度内未支付起付金额后乘以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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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 民 |
待遇类别 |
医院层级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年度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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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普通门诊 |
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经批准的基层医疗机构) |
单次达到200元进入累计,累计超过500元以上部分 |
参保地60%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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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
参保人员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网上服务平台)申请慢特病门诊待遇。参照住院报销比例,每个病种设定年度报销限额。报销计算方式:总费用减去自费部分和年度内未支付起付金额后乘以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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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和慢性病和特殊病门诊费用,及孕产妇门诊产检费用、健康体检、疫苗接种、整形美容、有第三方责任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不计入医保费用累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