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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人民医院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开具告知书

阅读次数:5439 编辑: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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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1年8月20日起为肥东县辖区内居民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2.申请人员在急诊楼四楼“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工作台”进行申请办理。

3.办理时,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个月来与需要申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疾病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疾病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加盖医院印章;

(3)本人身份证地址为外地人员,需要提供辖区暂住证证明或居委会证明。

  1. 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咨询电话:0551-6777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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