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5日,肥东县人民医院作为全省7个县级医院先行改革试点,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11月1日,作为全省21个试点县,肥东县人民医院、肥东县中医医院、肥东县第三人民医院同时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肥东县人民医院自3月15日至10月31日,因取消药品加成这一项平均每天减少收入3.26万元。至12月31日,该院已累计为患者降低药品费用约900多万元,单病种付费较此前平均降低了近20%。自11月 1日起,肥东县中医医院 570 余个品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为患者降低药品费用约56 万元,平均每天降低药品费用约 1 万元;实行单病种付费,使患者费用较此前平均降低了近 22 %。肥东县第三人民医院共有 400余个品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为患者降低药品费用约 7 万元,平均每天降低药品费用约 0.13万元。实行单病种付费,使患者费用较此前平均降低了近10 %。(张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