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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临床实验室建设探讨讲座

阅读次数:5299 发布时间:201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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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临床实验室建设探讨讲座

          

316下午,我院在医技综合楼六楼学术报告厅举办《临床实验室建设探讨》学术讲座。活动邀请了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主任徐元宏教授进行主讲。我院近百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医疗机构要以较少的投入为患者提供必要的优质的医疗服务,对检验实验室而言,就是要以最小的耗费为患者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检验报告。如何建立统一实验室管理规范,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提高临床检验项目的合理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及稳定性,是我国医院管理和检验界面临的重大课题。

临床实验室不仅指医院检验科,还应当包括医院内向临床医生出具检验报告的其他实验室,以及妇幼保健院,采供血机构,防疫站等单位内部为诊断、治疗、预防人类疾病或人体健康检查而出具检验报告的实验室。因此,临床实验室的质量保证体系不仅针对医院检验科,还应包括所以实验室。部分临床实验室由于对质量保证体系不够了解,致使质量保证最基本的要求如室间质量控制,室内质量控制,仪器校准等得不到保证。椐了解,就药物浓度检测而言,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早在1992年就制定了质量控制和评价标准,但全国开展此项目的500家以上实验室中,目前只有不足50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不到总数的1/10。类似这样的情况必须改变。

 近年来我国临床实验室的硬件环境有了较大改善,检验人员的技术能力也有一定提高,但实验室内部的质量管理却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医院领导不应简单地将临床实验室看作辅助科室,要重视检验学科的建设,特别是软件建设,检验室主任的兴奋点也要从硬件建设转向质量管理,简单地以经济效益作为评价实验室的指标,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检验质量,势必造成临床漏诊、误诊,给国家和患者带来损失。

 事实证明,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独立实验室在节省卫生资源、补充医院实验项目、开展高新技术、保证检验质量、提供快捷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社会、医院和患者的共同认可。我国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一直鼓励并提倡开展社会化的临床检验服务。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医疗机构在进行成本核算的同时,必须将部分无法开展或者检测数量较少的标本委托独立实验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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