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肥东县人民医院现对肥东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编制项目举行询价采购,敬请参加。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通报责令整改期限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项目及相关要求,此次报价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日,以我院收到报价函的时间为准,逾期报价无效。
2、表明报价为要约,同意贵单位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同意贵单位认为必要时可进行新的询价或采取其他形式采购。
3、按照询价报价表要求填写报价表,若某项不能满足要求须在偏离说明中注明,否则视为报价全部满足询价要求。
4、报价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
5、11月3日上午9时在本医院4号会议室开标。
三、废标条款及无效投标
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未能提供相关文件的;
3、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评标及考察授予标准:
按最低报价,指以报价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的将做为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采取最低价中标,本项目最高限价4万元整。
五、订立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和相关规定条款及格式执行。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说明
1、定义:供方,指本次采购的中标人;采购方,指肥东县人民医院。
2、争端的解决: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端。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地为肥东县)。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丁主任 13956030557
肥东县人民医院
2018年10月26日